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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5-03-05 浏览次数:

  为进一步提升本科学生培养质量,推动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根据《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具体文件见附件1)文件精神,在前期双选的基础上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实施时间

根据学院导师制工作安排,本次实施方案于即日起开始执行,请各位老师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开始培养。具体导师及学生学生见附件2。

二、导师职责

在指导工作中,本科生导师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努力构建“良师益友”的导学关系,围绕思想引领、专业指导、学业指导、升学就业指导、综合能力培养等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促进学生成长成才。

三、学生职责

学生有积极配合导师的责任与义务,被指导学生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导师开展工作的,导师有权提请学院终止指导关系。导师享有评价、推荐指导对象的权利,在学生参加奖助学金评选、评优评先以及入党等事务中,导师享有签署意见的权利。必要时导师与学生可以寻求学院的支持并要求协助指导

四、联系方式

若各位老师和同学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建议,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学院联系:

联系人:肖乐

联系电话:13476212964

电子邮箱:1176303172@qq.com

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
2025年3月4日

附件:

附件1: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(试行)

附件2: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名单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