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务处下发的《关于做好湖北科技学院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启动我院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(以下简称“本科生”)转专业工作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基本原则
学生转专业遵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湖北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(湖科学〔2017〕21号),《湖北科技学院普通本(专)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湖科教〔2021〕14号)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。
二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徐新创 周浩
副组长:何国松 宋成舜 周显鹏
成员:陈锐凯 张敏 郭鹏 张腾旭 金强 杨剑锋 王凌轩 熊征 刘正开 金慧珏 肖乐
工作职责:负责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办法,对转出和转入学生进行审核。
三、转专业对象及条件
1、转专业对象:
2023级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
2、转专业条件:
转专业工作遵照《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(1)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学生专业选择有规定的,按照其规定执行;
(2)高考所选科目不满足转入专业要求的,不得转专业;
(3)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不得转专业;
(4)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育厅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;
(5)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的,不得转专业;
(6)学生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相关要求的,不得转入相关专业,如有色盲色弱的学生不得转入医学类专业。
四、各专业转专业比例及遴选办法
(1)每个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20%。超出该限额,以第一学期考试课(以培养方案中考核方式为准)总评成绩结合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;
(2)每个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人数的50%,申请转入人数超过50%的专业,以第一学期《大学英语读写Ⅰ》《大学英语听说Ⅰ》和《形势与政策》3门课程的期末成绩(占比30%)结合高考成绩(占比70%)由高到低进行排序。
2023级各专业可转出和转入学生人数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班级人数 |
可转出学生人数 |
可转入学生人数 |
1 |
地理科学 |
93 |
18 |
46 |
2 |
土地资源管理 |
42 |
8 |
21 |
3 |
工程管理 |
43 |
8 |
21 |
4 |
测绘工程 |
38 |
7 |
19 |
五、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
1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确定最终报名结果;报名时间为12月29日17:30前。
2、报名流程
学生自行打印《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并签字确认,向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提出申请并交由院长审批,逾期不再受理。
3、录取公示
2024年1月2日前,学院对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,并对拟上报教务处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,公示地点:理工楼三栋五楼公示栏。
六、其他说明
1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及转入、转出学院的网站上相关通知。
2、如对转专业相关问题有疑问者,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,咨询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刘老师,地点:理工楼三栋五楼505,电话:07158338013。
3、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宋成舜;联系电话:13972852860
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3年12月26日